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吕嘉捷)5月1日起,公安部新制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正式实施,推出3项便利车辆登记新措施。

一是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对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在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这意味着,5月1日起大家在购买非营运私家车时,只要车企完成了与车管所的出厂查验信息联网,上牌就不再需要过线检测。同时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

二是推行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三是推行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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