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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网/大江新闻客户端讯 付丽玲 报道:11月30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召开2022年11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会议通报了2022年10月份江西省空气质量情况。

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0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25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0.7%;全省优良天数比例为90.3%,同比下降8.5个百分点。

11个设区市PM2.5月均浓度排名为:景德镇市第一,鹰潭市第二,抚州和上饶市并列第三,赣州市第五,吉安市第六,南昌、九江和新余市并列第七,宜春市第十,萍乡市第十一。

据了解,全省共111个县(市、区)和开发区PM2.5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南丰县、南城县、宜黄县、婺源县、广昌县、浮梁县、永丰县、宁都县、资溪县、井冈山市、东乡区和崇仁县;排名后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南康区、万载县、安源区、青山湖区、湘东区、广丰区、上高县、湖口县、龙南市、上栗县、兴国县、峡江县、赣州经开区、东湖区、红谷滩区、浔阳区、袁州区、濂溪区、九江经开区、永新县、进贤县、新余高新区和渝水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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