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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长安汽车发布关于网传《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的公开声明,就网传的“克扣供应商10%货款”回应。
长安汽车称,从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发来的“函件”,因原材料价格变动、需求变化、技术创新等原因,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每年磋商供应价格,是汽车行业的一贯做法。采用的方式均基于长安汽车与零配件企业的商务谈判,结算价格均按照商谈后签订的商务合同执行,该函件所述“直扣产值”“直扣货款”等内容系不实信息。
此外,长安汽车已就该函件涉及的诋毁商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事件回顾:
6月6日,有汽车博主曝光了一则重庆多家汽车配件供应商企业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
该申诉函显示,长安汽车采购部于今年3月28日向数百家供应商发出“基于生存、战略、竞争、客户-共同应对-至供应商伙伴的函”,通知供应商将扣除未付货款的10%,以应对此前车市价格战引起的部分车型滞销。
申诉函中,供应商控诉长安汽车强扣货款的行为影响中国汽车工业健康发展,属于“永载史册的背信弃义、无情无义、强取豪夺的反面教材”,将对汽车制造配套企业经营产生负面危害。
九派财经记者 刘洋
【来源:九派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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