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镇江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大力支持富民强村帮促项目有序实施,为促进共同富裕持续贡献财政力量。

一是持续加大投入,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2021年和2022年每年预算安排乡村产业发展项目扶持专项资金2320万元,突出支持“一村一品”等特色产业发展、重大农业农村项目招引、农业信息化建设、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等,重大项目推进取得新成效。2021年和2022年市级安排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建设资金150万元和200万元,支持“农资惠”等农村现代流通项目建设、“三位一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高标准综合服务社建设等。2021年市(区)共争取到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740万元、中央级现代农业发展资金1168万元,支持特色种苗中心建设、畜禽标准化生态健康养殖和规模猪场扩能增量、渔业生态绿色发展、农产品加工能力提升、产业冷鲜设施建设、农产品地标保护工程、产业强镇建设等项目。

二是通过一事一议奖补促进村级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以农民民主议事为前提,以村级自筹资金为基础,通过民办公助的方式,对符合规定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给予财政奖补。2021年拨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273万元,并在市级专项资金中安排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34万元。申报的36个项目,覆盖丹徒区10个乡镇23个行政村和镇江新区2个乡镇3个行政村。2022年已拨付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09万元、市级奖补资金134万元,进一步支持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建设。

三是通过支持富民强村帮促行动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从2022年开始连续三年,市级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合计9000万元,用于支持经济相对薄弱村通过项目建设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补齐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完善与经济相对薄弱村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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