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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向苗
4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宣恩县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一男子因擅自毁坏生态公益林改种药材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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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2020年10月,被告人刘某某为种植药材,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将位于宣恩县椿木营乡一生态公益林毁坏,改变该林地用途种植药材。经宣恩县林业局认定,刘某某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共计11.72亩,毁坏林木活立木蓄积24.7213立方米,林地植被已全部毁掉,丧失防护林的生态功能。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某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林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结合其量刑情节,判决被告人刘某某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