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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国家又出台新能源汽车新政了”,最近这则消息在汽车消费者中广泛传开。记者从本市税务部门获悉,市税务局积极落实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更多纳税人,助力新能源汽车消费。

据介绍,国家多部委日前发布公告,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按照购车日期政策设定“先免后减”两个时段:一是免税时段,对消费者在2024年至2025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执行免征优惠;二是减税时段,对消费者在2026年至2027年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执行减半征收优惠。同时,针对新能源乘用车还设定了减免税限额,在免税时段内购置的新能源乘用车,其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在减税时段内购置的新能源乘用车,其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其他类型的新能源汽车,如客车、货车、专用车,不受减免税额上限控制。

本市税务部门人士指出,纳税人明年按照新政办理车辆购置税减免税手续时,还要注意一些具体细节:一是新政对“换电模式”新能源汽车计税价格的方法进行了明确。二是消费者买车的购置日期是能否享受免税或优惠的依据。三是只有购置《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新能源汽车,才可按规定享受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2024年以前购置的新能源汽车,不论是在2023年还是2024年以后申报车辆购置税,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记者获悉,新政出台后,西青区、静海区税务局第一时间深入辖区内的销售企业,面对面开展政策辅导,通过分析和计算,帮助企业准确全面地理解新的优惠政策内容。目前本市新能源汽车消费持续快速增长,税收优惠将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继续稳定增长。

(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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