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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近日,有网友实名举报中铁五局五公司承建的同赛高速TSEPC-2标段洮河大桥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9月6日深夜,中铁五局官微发布公开声明称,此前质量检测报告表明,洮河大桥实体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合格。(据9月6日中新经纬)

此前,举报人提出的问题主要有:中铁五局在施工过程中未按设计使用中标入围厂家的钢筋,私下使用了没有入围厂家的非标钢筋,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冬季施工中使用不合格的砂石料,导致混凝土不合格。

举报人发出的举报内容和相关图片(图源:社交平台截图)

而中铁五局的声明,主要是针对大桥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作出回应。其声明中强调,此前已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大桥做了质量检测,洮河大桥实体质量满足设计要求,质量合格;使用的钢筋、混凝土也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桩基检测均为Ⅰ类桩,并不是像大家举报的那样,都是由二类桩变更为一类桩。整个声明的主要意思就是,大桥的质量是没问题的,举报的问题是不存在的,大家可以放心的。

中铁五局五公司公开声明(图源:中铁五局官微)

但是,非常明显的是,对于是否按规定使用中标入围厂家的钢筋,施工中是否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声明中并没有提及。即便中铁五局的检测是真实的,大桥质量的确没有问题,也并不能说一切就皆大欢喜,完美无缺。合法合规的管理理念,应该贯穿于整个项目的全流程,在每个环节都要进行规范管理,确保相关工作在法律法规框架内运行,这样才能真正做到把牢每个关口的“闸门”,避免风险隐患。

所以,中铁五局在洮河大桥的建设过程中,究竟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能只看结果,还要看过程。如果其擅自使用了没有入围厂家的非标钢筋,或是存在偷工减料的问题,那么即便最后大桥的质量检测结果在合格范围内,也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应该被追究责任。而且,违规操作的背后,往往隐藏着人情往来、私相授受等腐败违纪问题,更应该深入调查,给出一个靠谱的结论。

何况,被实名举报的是中铁五局,出来回应的也是中铁五局,而回应的一句是中铁五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出的质量检测报告,所有调查环节都在内部进行,难免会有“自己查自己”的嫌疑,恐怕难以令公众信服。

其声明还称,行业主管部门已经出面,委托检测机构进行实体质量检测和原材料抽检。那么,大桥究竟有没有问题,选材用料的程序是否合法合规,各项规范和监督是否落实到全过程的项目管理中,应该也是可以一并查清的,如果涉及诬告,也应追究举报人的相关责任。希望上级部门重视实名举报带来的舆论关注,给出一个更为全面、令人信服的调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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